一级建造师实务学习笔记-合同
合同这一章,主要分了招投标和合同执行与索赔这两大部分。
按照一位有着深厚工程专业修养的朋友的说法,合同是工程管理的最高境界,任何工程管理的活动,最终都将归结到合同的范畴内。
我们之前讲到的进度、造价、质量、安全等等内容,都会纳入合同中,而合同本身又包括了这些内容所包含不了的东西,如争议解决,如索赔。因此,学工程管理,尝到最后,一定会上升到合同的范畴。
一个通俗的说法是,合同就是结婚证,招投标就是相亲的过程。
招投标
学习招投标这一部分,重点是要熟悉整个招投标的过程,以及相关方在其中的活动与职责,而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的主旨思想则是:招投标法。
招投标法这一部分的内容,在另一门教材《法律法规》中有着详细和系统的讲解,建议在学习这一部分的时候把那一本的内容通读一遍,在通读的时候注意以下事项:
- 招投标法是作为国家法律,是由国家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。而各部委,各省市发布的有关招投标的规定与法规,则是对招投标的补充与解读。
- 并不是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投标的,招投标法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标准,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项目才必须强制性进行招标,需要满足招法的相关规定。
- 而不满足强制性招投标标准的项目,存在这样的一种选择:可以进行招投标也可以不进行招投标。选择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就可以不需要遵循招标的规定,但选择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满足招法的规定。(有点绕,多读两遍)
同时,招法中还规定了些特殊的项目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判定标准。
关于必须强制招投标的项目,其判定分两个步骤:
第一, 项目的性质。项目属于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项目,国家投资,国外资金等。
第二, 项目的规模。在满足第一条标准的项目,单项施工200万,设备100万,监理50万,或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。
以招投标的整个活动流程为基础,结合招投标法的规定,我们对其中重要步骤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加以说明。
对于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招投标项目,都属招法管理的范围。在整个活动框架中,包括了以下几个相关方:
招标人
投标人
评标委员会
政府部门(招标办)
整个招标流程及每个相关方在其中的活动如下图所示,我们可以看出,整个招投标的活动过程,主要集中在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。而考试的重点与热点集中在开标、评标、中标和签定合同的环节,我们会在下文中加以详解。
成立招标机构:分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两种。
自行招标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:
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,
与工程规模、复杂程度相适应
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、
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
的工程技术、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。
如果不具备这样的能力,就需要委托给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。
资格预审
投标单位组织机构,企业概况
近三年完成工程情况
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
资源方面:财务、管理人员、劳动力、机械设备
招标文件的构成:
投标邀请书
投标人须知
合同主要条款
投标文件格式
工程量清单(采用清单招标)
技术条款
设计图纸
评标标准和方法
投标辅助材料
编制投标文件步骤:
组织投标班子,确定投标文件编制人员
仔细阅读投标须知、投标书附件等各个招标文件
结合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,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
校核招标文件中的量单
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
根据工程造价构成进行估价,确定利润方针,计算和确定报价
形成投标文件,进行投标担保
投标策略:
突然降价法
多方案法
不平衡报价法
发放招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要求:
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强制性招标项目:间隔不少于20天。
对于非强制性项目:合理期限
招标人需要修改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的,应在投标截至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。
串标:
投标人与招标人
投标人与投标人
开标:
参加人员:招标人,投标人,招标办(非强制性)
主持人:招标人
标书密封检查: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,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查
注意事项:
在收到标书的同时进行开标,不得滞后开标。
废标:
逾期送到的,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
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
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
不按规定格式填写,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、无法辨认的
两份或多份标书或报价,未声明哪个有效
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预审时不一致的
联合体未附共同协议的
评标:
评标委员会: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、经济方面专家组成,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,专家不少于总数的2/3。专家一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,特殊项目由招标人直接确定。
有效投标人小于三人,重新招标。
中标:
评标委员会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,招标人也可直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。
中标通知书与合同:
间隔不超过30天
不得就合同实质性内容再进行协商和谈判
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内到政府部门备案。

合同
合同作为双方意愿的真实表示,是一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很严肃的事情。
合同类型
总价合同
单价合同
成本加酬金合同
分包合同
合同索赔
这是一个重点知识点,基本上每年的考试都会考到的知识点。合同索赔,是一个融合了进度和造价知识的综合体。进度中的关键路线,造价中的造价构成,往往是解题的关键所在。
索赔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,就是不可抗力。
索赔的内容,通常而言,就两方面:
时间
费用
对于一般的索赔,我们遵循的原则是:
非己方责任:即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,都构成了索赔成立的条件。
对于不可抗力的索赔,我们还要加上两条:
所有权归属:即被损坏需要修复的东西归谁所有,归业主所有由承包商修复的,就构成索赔条件,而承包商自己的东西不需要修复的,则不可索赔。但工期需顺延。
不可预见性:不可抗力的首要特征。索赔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。
时间与费用的计算,表面应归于索赔的内容,实则分别属于进度和造价的内容部分,我们只有将前面的进度与造价部分的内容学好,理解透,才能做好索赔这一部分的题目。

老兄的博文相当的好,谢谢了
风云兄也是搞工程的?
欢迎常来,有空多交流。
我一级建造师德实务就是看你文章复习的,受益匪浅,再次感谢。请问Gordon,你是老师吗?对这些工程上的知识了解得很透彻。
呵呵,我不是老师,也是搞工程的,只是读书的时候习惯思考而已,相信你读书的时候也多多思考,并多从高处去看待和了解书中的东西时,你也会了解的很透彻的。
谢谢你的指点,与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!!!!